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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从业资格证审核发放许可项目信息采集表
更新日期:2009-6-8 17:35:04
索 引 号:532300-007067-20090608-0003
名 称:会计从业资格证审核发放许可项目信息采集表
行政许可项目信息采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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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 |
楚雄州财政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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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
会计从业资格证审核发放许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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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类型 |
即办件( )承诺件(√)联办件( )上报件( )[请在选择项上打“√”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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窗口接件 |
是( )否(√)[请在选择项上打“√”] |
接件窗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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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预审 |
是( )否(√)[请在选择项上打“√”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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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时限 |
[工作日] 20日 |
承诺时限说明 |
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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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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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驻政务服务中心 |
是( )否(√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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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阙亚新 |
联系电话 |
312366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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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提交的材料 |
1、办证人须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;2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;3、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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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置条件 |
通过参加全省统一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成绩合格的可以申请取得。(许可对象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,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,免试《会计基础》、《初级会计电算化(或珠算五级)》科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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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流程 |
由申请办证人向我局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,经审查符合办证条件后,填报《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》,附上述材料和近期免冠照片二张办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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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第三十八条,财政部制定的《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》和《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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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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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说明:
1、窗口接件。指该所在部门是否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窗口,若无则不填。
2、接件窗口。如果该事项所在部门已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窗口,则
可直接填写该窗口的名称,如“工商窗口”、“市政务服务中心计生委窗口”、“39
号窗口”等,如果没有设立窗口,则无需填写。
3、网上预审。指该事项将来是否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。
4、入驻政务服务中心。是指该事项办理是否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办理窗口。
5、需提交的材料。如果该事项有模板文件、样本文件、说明文件,则请提供相应电子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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