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财政局圆满完成2008年议提案办理工作
更新日期:2009-3-11 8:57:09
索 引 号:532300-007067-20090311-0003
名 称:州财政局圆满完成2008年议提案办理工作
州财政局圆满完成2008年议提案办理工作
2008年,楚雄州财政局对州政府办交办的议案2件、人大代表建议16件、政协委员提案20件进行了及时、认真办理,其中答复为A类的15件,占45%;B类的7件,占21%;C类的11件,占34%。另外对2007年办理答复为B类、C类的37件建议、提案的续办续复工作,对已解决问题的5件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了书面回复,其余部分通过电话等形式向代表委员作了通报说明。从代表和委员的回复情况看,对已办理的建议提案满意率达98%,对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办理的表示了理解和认同。楚雄州财政局本着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负责、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,紧紧围绕代表、委员提出的问题,切实加大民生支出力度,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,办理建议、提案做到了件件有答复、事事有回音,办复率、面商率达100%。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:
一是领导重视,责任落实。局党组历来都十分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,每年的两会期间,局党组都安排专门人员为“两会”搞好服务,加强与代表、委员的沟通联系,并安排科长、副科长参加各代表团的分组会议,认真听取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意见、建议和批评。对于交办的建议、提案,专门召开会议,明确牵头领导及承办科室,严格落实责任制。
二是规范程序,认真办复。程序规范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的前提和保证。州财政局始终坚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建议、提案,并根据新的规定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建议、提案办理程序。在2006年5月重新修定下发的《楚雄州财政局机关内部工作规则》中,对建议、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了具体的规定,制定了“建议、提案办理工作制度”,进一步规范了建议提案的办理程序。在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上,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,凡是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,抓紧时间,力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;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,做好计划,列出时间表,创造条件解决;对难以解决的问题,不回避、不推诿,向代表委员宣传好政策、解释好困难。在复文过程中,杜绝“文字游戏”。
三是创新方法,提高质量。一是在办理过程中,牵头领导及承办科室始终坚持在办理中深入基层,加强调研,了解问题所在,掌握基层群众的真实想法,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。二是加强沟通,切实加强面商工作,针对每一份建议、提案,承办科室都通过多种形式与代表、委员沟通交流,认真倾听代表、委员对办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,通过走访代表和委员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,切实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想法,有针对性地提高办理质量。三是高度重视续办续复工作,抓好续办续复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,年度预(决)算报告须经人代会讨论审定,而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又要求当年进行办理落实,涉及经费开支的建议提案在当年很难得到落实。为此,每年对以前年度的建议提案及时进行认真检查疏理,对当年提出的问题,列入下一年度预算,并及时向代表、委员反馈办理结果,切实变“一次性办理”为“跟踪问效式办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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